東南網9月19日訊(本網記者 肖曉敏)記者從三明市生態環境局獲悉,該局積極運用污染源自動監控、視頻監控等非現場監管手段,查辦了一批涉自動監控環境違法案件,依法精準高效打擊震懾環境違法行為。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引領、示范和指導作用,現公布4起涉自動監控環境執法典型案例。
2024年5月31日,三明市大田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利用福建省污染源監控管理系統開展非現場執法排查時,發現福建某紙業有限公司上傳的監測數據中污染物濃度和總排水量明顯偏低。執法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進行突擊檢查,發現該公司為逃避自動監控設施監管,將大量生產廢水通過污水處理初沉池底部設置的鐵管直接外排,最終排至仙峰溪。經采樣監測,該公司初沉池底部設置的鐵管內外排廢水中化學需氧量為1530mg/L,與自動監控設施上傳的數據嚴重不符,超過《福建省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5/1310-2013)規定的排放限值,超標18.125倍。
該公司部分生產廢水未經處理從逃避污染源自動監控的排污口排放,最終排至仙峰溪
該公司篡改自動監測數據排放水污染物的行為符合《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情形,涉嫌違反了《最高人民、最高人民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23〕7號)第一條第七項的規定,三明市大田生態環境局已于8月27日將案件移送公安部門進一步調查處理。
2024年4月10日,三明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利用福建省污染源監控管理系統開展非現場執法排查時,發現三明市某人造板有限公司上傳系統的監測數據存在部分時段定值。執法人員立即趕赴現場核查,發現該公司未按要求定期對自動監控設施維護校準,導致自動監控設施儀器墊片老化脫落移位,管道出現堵塞,造成自動監控設施監測數據異常。
該公司未保證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的行為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三明市生態環境局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條第三項的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上述環境違法行為,并處罰款人民幣2.96萬元。
2023年12月7日,三明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利用福建省污染源監控管理系統開展非現場執法排查時,發現重點排污單位福建省三明市某化工有限公司監測數據信息缺失。執法人員立即現場核查,發現該公司水玻璃1#窯爐尾氣排放口已安裝煙氣自動監測設備,但長期未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超過60日聯網期限),導致監測數據信息無法上傳。
該公司自動監控設備未安裝網絡連接設備,長期未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
該公司自動監測設備超期未聯網的行為違反《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第十六條及《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三明市生態環境局根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四項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上述環境違法行為,并處罰款人民幣3.65萬元。
2024年2月23日,三明市尤溪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利用福建省污染源監控管理系統開展非現場執法排查時,發現福建省尤溪縣某紙業有限公司在線監測數據存在異常。執法人員立即趕赴現場,發現該公司廢水總排口正在外排廢水,但廢水總排口自動監測設備未正常運行,處于關閉狀態。
該公司未保證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的行為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三明市尤溪生態環境局根據《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上述環境違法行為,并處罰款人民幣2.3215萬元。
聯系人:李
手機:13658489879
電話:0598-8591900
郵箱:59896898@qq.com
地址: 三明市三元區碧桂園247幢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