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深圳市財政委員會關于規范深圳市社會采購代理機構管理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深財購〔2018〕27號)代理費用參考標準規定的“工程類”計費標準計算并繳納收取
采購人、中標(成交)供應商可在中標(成交)結果公告發布之日起3日后登錄交易系統自行下載打印電子中標通知書。
投標供應商認為中標或者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質疑。質疑材料現場提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竹子林中國經貿大廈10樓采聯國際招標采購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質疑咨詢電線。(四)
本項目相關公告在以下媒體發布1、法定媒體:深圳政府采購智慧平臺()。相關公告在法定媒體上公布之日即視為有效送達,不再另行通知。
3、以上媒體公告內容不一致的,以深圳政府采購智慧平臺()的公告內容為準。
(二)中標、成交供應商為中小企業的,應公告其《中小企業聲明函》。(詳見供應商投標文件)
(三)中標、成交供應商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應公告其《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詳見供應商投標文件)
(四)中標、成交供應商為注冊地在級貧困縣域內物業公司的,應公告注冊所在縣扶貧部門出具的聘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具體數量的證明。(詳見供應商投標文件)
聯系人: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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