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區房屋征遷逾期安置項目整改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要求認真組織整改。
為貫徹落實市區和諧征遷“百日攻堅”行動總結大會精神,妥善解決市區房屋征遷逾期安置問題,減少過渡費支出,促進市區征遷工作良性發展,根據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以問題為導向,加快逾期安置項目整改。舉一反三,健全機制體制,提高市區征遷工作水平。
市財政支付過渡費項目,由市城司負責拆遷安置。部分店面未竣工驗收,無法交付。
市財政支付過渡費項目,由梅列區政府負責拆遷,小溪農場自建安置。因標高調整,土地平整不到位,以及地塊邊坡安全距離不足,存在地災隱患等問題,無法交地建設安置房。
工作要求:加快落實小溪農場安置地項目“三通一平”條件,消除地災安全隱患,完善周邊配套基礎設施,盡快交地。
梅列區自主開發自求平衡項目。梅列區政府與墊資商存在遺留問題未解決,31戶征收對象尚未安置。
工作要求:采取貨幣補償或異地安置方式妥善解決逾期安置問題(異地安置房源由市城司提供,梅列區政府按規定購買;或者由梅列區政府統購商品住房籌集安置房源)。梅列區政府妥善解決墊資開發等遺留問題,盡快啟動地塊出讓工作。
開發企業支付過渡費的舊城改造項目,剩余95戶未安置,35戶征收協議未簽定,安置房未建設。
工作要求:梅列區政府按百日攻堅項目管理要求,完成征遷掃尾工作。同時,督促易達公司及時足額發放過渡費,并盡快啟動安置房建設。
財政支付過渡費的棚改項目,三元區政府負責拆遷,市城司代建安置房。安置房已交付,還剩余504戶征收對象未選房,42戶未簽訂征收協議;省一建列西四隊征收對象在該地塊安置工作未落實。
工作要求:三元區政府盡快完成安置房選房入住工作,并會同梅列區政府、市城司,按照市政府歷次專題會議明確事項,妥善解決列西四隊征收對象安置問題。同時,三元區政府要按照百日攻堅項目管理的要求,完成征遷掃尾工作。
財政支付過渡費項目,剩余5戶未安置,其中:2戶申請變更為貨幣安置;3戶安置房尚未竣工交付。
工作要求:研究并解決安置方式調整問題,并協調督促開發企業盡快完成安置房樓盤驗收交房工作。
財政支付過渡費項目,由三元區政府負責征遷,開發商配建安置房。剩余2戶未安置。政府承建的省一建后山市政道路未實施,原沿市政道路鋪設的水、電、氣接入方案需重新調整,影響項目交房。
工作要求:按照市政府有關會議精神,由市規劃局會同三元區政府調整完善市政道路建設方案,恒源供水公司、三明供電公司、中燃公司抓緊制定水、電、氣接入方案,確保安置房和商品房如期交付(一期商品房交房時間2018年6月)。市國土局主動對接法院,商定訴訟調解方案,根據各方違約責任,確定逾期過渡費承擔主體。
責任單位:三元區政府、市規劃局、市國土局、恒源供水公司、三明供電公司、中燃氣公司
市財政支付過渡費項目,由三元區政府負責征遷,開發商配建安置房。剩余8戶未安置。
1.新田巷地塊。剩余29戶未安置,涉及安置房建設審批手續和紅線內水電氣公共設施配套不完善,無法辦理竣工驗收手續。
工作要求:市規劃局、住建局依法依規指導辦理安置房建設審批手續。三元區政府協調開發企業落實水、電、氣和小區道路等公共配套設施及周邊環境整治,督促開發企業完善并提交竣工驗收資料,確保在2017年10月底前驗收交付。
工作要求:三元區政府督促開發企業落實安置房交房工作,確保2017年10月底前完成交房工作。
3.第二實小至新田巷地塊。剩余48戶未安置、76戶未簽訂征收協議,無法整體交地。
工作要求:三元區政府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征遷交地工作。同時,抓緊制定新田巷、道山路地塊存量房調劑方案,鼓勵拆遷戶異地現房安置,減少過渡成本。
市財政支付過渡費項目,由三元區政府負責拆遷,由開發商配建安置房安置。因A地塊在出讓時未配建安置住房,部分已簽約住戶需調整到B地塊安置;剩余城南村集體土地未交地,蔬菜批發市場和兒童食品廠個別住戶未搬遷。
工作要求:由三元區政府按照市政府〔2017〕34號專題會議紀要,制定補償安置方案簽訂補充協議,并盡快完成城南村集體土地、蔬菜批發市場和兒童食品廠剩余住戶的搬遷交地工作。市規劃局抓緊出具項目規劃設計條件。
開發企業支付過渡費項目,共41戶未安置。開發商與施工單位存在經濟糾紛,安置戶對過渡費標準、安置位置與開發商存在爭議,影響交房。
工作要求:根據市政府〔2017〕39號專題會議紀要,由三元區督促閩新房地產公司落實遺留問題處置、房屋竣工驗收,同時做好戶維穩等工作,確保2017年10月份交房。
工作要求:三元區政府牽頭,市住建局、規劃局配合,采取協調指導、跟蹤督促、控制樓盤預售等有效措施,督促開發企業兌現過渡費,加快項目竣工驗收,解決安置遺留問題。
(一)加強安置管理。梅列、三元區在制定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時,要統籌安排安置房籌集計劃。對安置量小的項目,鼓勵貨幣補償和現房安置;對安置量大,確需期房安置的項目,要加強項目跟蹤管理,主動協調督促建設單位加快建設進度,避免逾期交房。
(二)落實部門職責。市規劃局要發揮規劃引領作用,提前落實地塊規劃編制工作,及時出具地塊規劃技術指標,加快推進土地收儲出讓工作。市住建局要借鑒其他地市好的經驗與做法,抓緊完善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政策,明確職責范圍,切實解決水、電、氣等基礎設施接入項目地塊責權不清問題,確保地塊開發有序推進。
(三)實施末戶生效。經營性出讓項目和棚改項目原則上實行“末戶生效制”,房屋征收部門在征收協議中要明確以征收地塊最后一戶簽約時間作為協議生效時間,避免因征遷掃尾久拖不決導致逾期過渡和逾期安置。
(四)嚴格配建管理。梅列、三元區政府與市國土局要加強協調溝通,落實安置房配建需求,及時將需配建的安置房套數、戶型、面積、位置以及交房時間、逾期交房違約責任等信息報市國土局,市國土局核實確認后并按有關規定列入土地出讓條件。市規劃局要嚴格審查項目建設方案,將土地出讓配建內容納入審查范圍,并進一步完善方案審查流程,確保配建的安置房源得到有效落實。市住建局要嚴把預售關,確保配建的安置房源按期開工、按期交付。
(五)明確逾期責任。要嚴格合同管理,結合征收協議逾期安置責任條款,進一步明確安置房建設單位的逾期交房責任,避免因安置房逾期交房,增加財政過渡費用支出。屬開發商原因,逾期交房責任及過渡費由開發商承擔;屬政府委托國有企業原因,逾期交房責任及過渡費由相關責任單位承擔,確需政府承擔,應報經市政府研究同意。市國土局要加強過渡費審核調度,建立臺賬,進一步完善過渡費支付方式。區政府申請第一年過渡費時,需明確騰房搬遷和安置時間,申請后續過渡費時,需明確安置房建設情況,對無法按期交房的,要明確責任,及時落實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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